对外合作交流中心是桂林师范学院直属的教辅机构,是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和港澳台事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。在校党委、校行政领导下,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针政策,主要负责拓展国(境)外院校友好关系、中外合作办学、来华留学生、学生出国(境)留学、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管理、外(专)教管理、外事接待活动等方面的工作。
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根据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政策法规,制定学校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,协调、处理学校涉外事务。
二、宣传、贯彻党和政府的外事方针、政策,协助相关部门对学校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外事纪律教育。
三、开展同国外高等院校、教育机构的合作办学和学术交流活动,组织签订和执行合作办学及各种学术交流协议。
四、负责外籍教师的聘请与工作。做好外籍专家、教师的聘请计划,负责办理专家、教师的招聘、选拔、签证、居留、延聘等事项,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、生活管理工作并负责安排其他有关社会活动。
五、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核、报批和联络工作。
六、与有关部门协商拟定学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进修工作计划,做好出国人员的选派工作并办理有关报批手续。
七、负责学校因公出国(境)人员护照、签证(通行证)报批及管理工作,组织开展行前外事纪律教育。
八、负责外宾来访讲学、研究及友好访问的组织与接待工作。统筹安排校领导的外事活动,制定校领导出访计划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九、负责留学生的招收、录取工作,以及有关教学和生活管理方面的协调工作。
十、加强校内外事队伍建设,定期培训外事干部。建立外事信息交流渠道,定期向外事、公安、安全等有关部门汇报学校外事动态。
十一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。